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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来源: 时间:2020-09-01 作者:

长沙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宣传资料

 

1、大学生以什么样的形式参保?

高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保,由学校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

2、2020年大学生的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人员类别

个人缴纳(元)

一般人员

250

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员

0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

188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

定点医疗机构

住院补偿起付线(元/次)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2300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2200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1700

湖南省人民医院

1900

湖南省肿瘤医院

1800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1500

湖南省脑科医院

1500

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1500

湖南省结核病医院

1500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500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500

湖南省儿童医院

1500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1500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1500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

1500

长沙泰和医院

1500

湘雅博爱康复医院

1500

湖南旺旺医院

1500

长沙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1500

 

 

4、参保人员怎么结算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在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负部分,所报销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市医保局进行结算,不需办理其他手续。

5、在异地发生的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6、意外伤害门诊能报销吗?

大中专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门诊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报销50%,所发生的医疗费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7、急诊抢救费用可以报销吗?

因突发疾病急诊抢救在72小时内转为住院治疗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急诊抢救死亡的,对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8、参保人员如何享受特殊病种门诊?

(1)特殊病种初审鉴定医院及鉴定时间

参保人员每月1—10日到下列指定的协议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限小儿脑瘫、妇科及乳腺癌)、长沙市第一医院分院(限肝炎、肝硬化)、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限尿毒症、肾移植、恶性肿瘤)、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限肾移植)、长沙市精神病医院(限精神分裂症)。

血友病初审鉴定限长沙市第一医院;小儿脑瘫初审鉴定限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肾移植术后初审鉴定限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精神分裂症初审鉴定限湖南省脑科医院、长沙市精神病医院;肺结核初审鉴定在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申报。

(2)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程序

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两张、需申报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可用复印件,但必须由提供医院的病案室或医保科盖章确认),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在每月1-10日内到初审鉴定的医院医保科交验有关资料,初审鉴定合格的统一报送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审定合格的,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开始享受医疗待遇;审定不合格的,专家委员办公室会注明未批准原因,通知参保人员到初审鉴定医院领回病史资料。

(3)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时,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自行中止,出院结算16天后系统自动恢复其特门待遇。

(4)以下病种经审批后可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费用限额标准内发生的符合医保三个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除尿毒症(腹膜透析)限额范围内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尿毒症(血透)限额范围内基金支付87.5%,个人自付12.5%外,其他特殊病种费用,限额内基金统一支付50%,个人自付50%。

序号

特殊病种名称

费用限额(月)

统筹支付比例

个人自付比例

1

肺结核(活动期)

200

50%

50%

2

慢性活动性肝炎

200

50%

50%

3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00

50%

50%

4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300

50%

50%

5

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

200

50%

50%

6

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

350

50%

50%

7

风湿性心脏病

200

50%

50%

8

肺心病(出现右心衰竭)

200

50%

50%

9

帕金森氏综合症

350

50%

50%

10

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

200

50%

50%

11

冠心病

260

50%

50%

12

高血压病Ⅲ期

260

50%

50%

13

糖尿病

300

50%

50%

14

中风后瘫痪康复治疗

200

50%

50%

15

肾病综合征

300

50%

50%

16

肝硬化

200

50%

50%

17

系统性红斑狼疮

300

50%

50%

18

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

300

50%

50%

19

重症肌无力

300

50%

50%

20

垂体瘤

400

50%

50%

21

肝豆状核变性

300

50%

50%

22

系统性硬化症

350

50%

50%

23

克隆病

300

50%

50%

24

癫痫

200

50%

50%

25

小儿脑瘫

260

50%

50%

26

血友病

260

50%

50%

血友病急性出血期

政策范围内实际医疗费用

50%

50%

27

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

50%

50%

28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及免疫抑制门诊治疗

50%

50%

29

尿毒症(腹膜透析)

80%

20%

尿毒症(血透)

320元/次

87.5%

12.5%

9、大学生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生育补助吗?如何享受生育补助?

(1)对大学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平产最高补助标准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1600元。

(2)在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生育协议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人员,怀孕20周至分娩前,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到本人选定的协议医院进行备案登记,补助费用在协议医院直接结算;因急产、探亲期间未在长沙市生育协议医院分娩的,出院后携相关资料及《长沙市城乡居民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此表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cshrss.gov.cn)“办事大厅>服务类型>医疗保险>网上下载”中下载)至所在区的医保中心或市医保局申领补助。

10、大学生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有哪些?

大学生在门诊统筹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下列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一)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

(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包括基本药物);

(三)诊疗项目中的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胸片、心电图、黑白B超、皮试、洗胃、清创缝合、导尿,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零自付的中医诊疗项目。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一)未在选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二)享受特殊病种门诊补助期间,因该病种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三)已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结算的门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

(四)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五)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六)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11、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在门诊统筹协议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门诊统筹资金按下列标准支付:院校校医院或医务室支付比例为70%,参保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普通学生自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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